第4章
我是在離婚后第三天去找劉半仙的。
還是那條老街,還是那個鋪子。
我掀簾子進去,他正在給一個中年男人算命。
見我進來,他愣了一下,對那人說:“明天再來。”那人嘟嘟囔囔地走了。
他看著我,看了半天。
“是你啊。”
我說:“是我。”
“嫁了?”
“嫁了。離了。”
他沒說話,把那杯涼了的茶推到我面前。
“你當初說的,都對了。
那我現在呢?現在我的命是什么?”
他沒急著算。
他看著我,問了一句:“你恨他嗎?”
我想了想。“恨過。現在不恨了。”
“為什么?”
“恨他沒用。恨我自己也沒用。我就是想問問,我接下來該怎么辦。”
他點點頭,掐起指頭。
這次算的時間比上次長。他的眉頭皺起來,又松開,又皺起來。
我坐在對面,手心全是汗。
大概過了十分鐘,他放下手,看著我。
“你現在,有兩條路。”
“哪兩條?”
“第一條,今年之內離婚。這是你本來就該走的路。離了,就沒事了。”
我說:“我已經離了。”
“第二條,”他頓了頓,“不離。如果你不離,明年會有牢獄之災。”
我一愣:“牢獄之災?”
“對。你會被人陷害,惹上官司。輕則拘留,重則判刑。”
我說:“我已經離了。”
他搖頭。“你沒離。你手上還拿著他的東西。”
我愣住了。
我確實還拿著一樣東西——他公司的賬本。
離婚那天,我收拾東西的時候,不小心把他公司的賬本裝進了行李箱。
后來發現了,沒還。
不是故意不還,是忘了。
或者說,是不想再聯系他。
“那是一個賬本。他做假賬的賬本。”
劉半仙看著我,沒說話。
我突然明白了。
如果我拿著這個賬本,他會來找我。
他會怕我舉報他。
他可能會先下手為強,告我**、敲詐,或者別的什么。
這就是“牢獄之災”。
我把賬本交了出去。
不是還給他,是寄到了**局。
匿名。
我用快遞寄的,寫了“**局收”,沒留名字和地址。
一個月后,他公司**了。
假賬、偷稅、漏稅。
新聞上說,罰款加補稅,他賠了二十多萬。
他沒有來找我。
也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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