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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以前是愛裝病。
一點小感冒,卻故意咳得撕心裂肺,摟著她撒嬌打滾,只為了吸引她的注意。
那時,她會親自給我煮姜湯,會守在我床邊一夜不睡,心疼的不得了。
“我沒有……”
我張了張嘴,想解釋自己真病了。
可看到她滿臉不耐的表情,話到嘴邊又咽了下去。
對已經不愛的人,說那么多有什么用呢?
三分鐘不到,蘇澄玥接到白巍的電話,毫不猶豫地走了。
她走后,我在網上搜到了她為白巍舉辦的婚禮。
在溫哥華,花了三個億,邀請了全公司同事。
直升機在空中盤旋撒花瓣,頂級樂隊現場演奏。
蘇澄玥穿著價值千萬的高定禮服,在花海中緩緩走向白巍。
眼前一片模糊,我突然就看不下去了。
我和蘇澄玥結婚時,是沒有婚禮的。
因為那時我們很窮。
窮到只能擠在漏水的地下室里,兩個人掰著一塊饅頭吃,甚至還會分一小塊給老鼠。
蘇澄玥就是在那里發誓要嫁給我的。
她拿出一枚在兩元店買的戒指戴到我的無名指上,單膝跪地,眼神滾燙:
“清彥,我知道我們現在窮,但我相信你,也相信自己,總有一天我們會出人頭地,你愿意娶我,讓我成為你的妻子嗎?”
我感動的淚涕橫流,連話都說不完整,只能拼命點頭。
那枚兩塊錢的戒指,我戴了七年,至今還在我的手上。
哪怕被直播間的觀眾說了無數次劣質,寒酸,不值錢。
我也從沒摘下過。
可到頭來,廉價的不是戒指,而是我這七年的真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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