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章
的姓名和工作單位、我老家的具體地址、我初中高中就讀的學校。這條帖子后來被轉到各個平臺,是我被線下騷擾的直接導火索。
這些名字我全都記得。
不是因為記憶力好,是因為它們刻在骨頭里,和那道天花板的裂縫一樣清晰。
十月二十一日下午到十月二十四日晚上,我需要在風暴來臨之前完成證據固定。不能等到內容發布之后再去截圖,因為對方可能會刪除、修改,平臺可能會下架,我需要的是可以呈堂的完整證據鏈,包括發布時間、發布賬號、傳播路徑、每一條轉發的具體影響范圍。民事訴訟里,侵權行為的證明需要完整的時間戳和不可篡改的證據形式。
我打開電腦上的錄屏軟件,又拿出手**開相機,對準電腦屏幕。雙重錄制,這是導師教過的——電子證據的效力,最穩妥的方式就是物理錄像加屏幕錄制并行,再去做公證。但公證需要時間,三天不夠。我可以先做前置固定,之后補辦公證。
然后我翻出通訊錄,找到了一個名字:何旭堯。
這人是我本科同學,現在是某互聯網大廠的法務,主攻的就是網絡侵權。本科的時候我倆關系一般,他嫌我太較真,我嫌他太散漫,畢業之后基本沒聯系。但我知道他手里有一個內部工具,可以直接調取平臺**的用戶數據——當然是在合法的前提下,走正式的調查令流程。
我沒有直接給他發消息。現在還沒有案子,沒有立案,沒有調查令,找他沒有用。我把他的名字寫在備忘錄里,標注“后續”。
三天時間,我能做的事情其實不多。但我能做的每一件事,都要做到萬無一失。
十月二十二日,我照常更新了視頻。
對,照常更新。我對著鏡頭跳繩,跳完兩千個,擦了汗,報了今天的體重和飲食。評論區有人說“姐姐好棒”,有人說“我也想開始減肥了”。我看著這些評論,心里很平靜。因為我知道三天之后,這些同樣的人里,會有相當一部分轉過頭來罵我。不是因為她們真的認為我做了什么錯事,而是因為那篇筆記寫得太有煽動性,而人一旦進入群體的情緒里,獨立思考的能力就會像烈日下的冰塊一樣
這些名字我全都記得。
不是因為記憶力好,是因為它們刻在骨頭里,和那道天花板的裂縫一樣清晰。
十月二十一日下午到十月二十四日晚上,我需要在風暴來臨之前完成證據固定。不能等到內容發布之后再去截圖,因為對方可能會刪除、修改,平臺可能會下架,我需要的是可以呈堂的完整證據鏈,包括發布時間、發布賬號、傳播路徑、每一條轉發的具體影響范圍。民事訴訟里,侵權行為的證明需要完整的時間戳和不可篡改的證據形式。
我打開電腦上的錄屏軟件,又拿出手**開相機,對準電腦屏幕。雙重錄制,這是導師教過的——電子證據的效力,最穩妥的方式就是物理錄像加屏幕錄制并行,再去做公證。但公證需要時間,三天不夠。我可以先做前置固定,之后補辦公證。
然后我翻出通訊錄,找到了一個名字:何旭堯。
這人是我本科同學,現在是某互聯網大廠的法務,主攻的就是網絡侵權。本科的時候我倆關系一般,他嫌我太較真,我嫌他太散漫,畢業之后基本沒聯系。但我知道他手里有一個內部工具,可以直接調取平臺**的用戶數據——當然是在合法的前提下,走正式的調查令流程。
我沒有直接給他發消息。現在還沒有案子,沒有立案,沒有調查令,找他沒有用。我把他的名字寫在備忘錄里,標注“后續”。
三天時間,我能做的事情其實不多。但我能做的每一件事,都要做到萬無一失。
十月二十二日,我照常更新了視頻。
對,照常更新。我對著鏡頭跳繩,跳完兩千個,擦了汗,報了今天的體重和飲食。評論區有人說“姐姐好棒”,有人說“我也想開始減肥了”。我看著這些評論,心里很平靜。因為我知道三天之后,這些同樣的人里,會有相當一部分轉過頭來罵我。不是因為她們真的認為我做了什么錯事,而是因為那篇筆記寫得太有煽動性,而人一旦進入群體的情緒里,獨立思考的能力就會像烈日下的冰塊一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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