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7章
"我方便。但我希望先說清楚一件事。"
我捏著手機,指節發緊。
"***的那個孩子——不是被我**的。你們應該去查701。"
電話那頭沉默了三秒。
"你到所里來說吧。下午兩點。"
下午一點四十五分,我到了天河***。
材料裝在一個文件袋里:七段視頻的截圖打印件,六張紙條的原件和翻拍照片,以及我寫的一份時間線整理。
林警官在接待室等我。
老周不在。
她看到文件袋的厚度,眉頭動了一下。
"坐吧。"
我把東西一件一件擺出來。
視頻截圖按時間排列。
第一張:小雨蹲在我門口塞紙條。
第二張:小雨右眼下方的淤青。
第三張:趙國棟揪住小雨衣領。
紙條按順序排好。
那碗面條的畫,求救的那句話,還有那根紅色的棍子。
林警官一張一張地看。
她的表情沒什么變化。
但她拿起**張紙條的時候——就是畫著一個小人躺在地上、大人手里握著紅色棍子那張——她的手指捏緊了紙條的角。
力道大了一點。
紙條被壓出了一道淺淺的折痕。
"這些視頻的原始數據還在?"她問。
"在。云端有備份,本地也存了一份。我可以提供APP的登錄記錄和存儲日志,能證明沒有添加剪輯。"
她點點頭,把紙條放回桌面上。
"陸先生,這些材料我需要調取和核實。包括你的門鈴設備型號、云服務商的數據認證。這些你配合一下。"
"沒問題。"
"另外——"她抬起眼睛看我,"你說的701的住戶趙國棟,他是本小區的物業經理。是他實名舉報的你。"
她說出來了。
之前她說不能透露。
現在她告訴我了。
我看著她的眼睛。
她的目光里有一種東西。
不是同情,不是懷疑。
是一種長年累月在案子和人之間磨出來的、很沉的判斷力。
"我知道。"我說。
"他看到我給那個孩子泡了一碗面。他怕了。所以他先下手,把我變成嫌疑人。"
"你的推測我記錄了。但推測不是證據。"
"所以我帶了證據來。"
林警官把所有材料收進一個證物袋里。
"陸先生,接下來的程序需要時間。走訪、取證、必要的話還要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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