婆婆給我二手平板當生日禮物,小姑子收到新款手機
周明回:“知道,等她發年終獎再說。”
我看著那兩行字,胸口像被人狠狠剜了一刀。
原來他們不是臨時起意。
是算計。
第二天,我去咨詢了律師。
律師姓陳,四十多歲,聽我講完后問得很直接:“你想繼續過,還是想分開?”
我沉默了很久,說:“我以前想過。現在不想了。”
陳律師點頭:“那就別只盯著吵架,盯證據。你出資首付、裝修、共同還貸、日常大額支出,都要固定。對方若有借款事實、轉移財產、長期代持消費,也能作為分割談判**。”
我問:“聊天記錄和流水夠嗎?”
“還不夠,最好再補錄音、房貸明細、房屋出資證據。”
我把筆記本合上時,心里反而安定了。
情緒是霧,證據才是刀。
晚上,周明終于發來消息:回來談吧,別把事情鬧到外人面前。
我回了四個字:先還五萬。
他很快打來電話,語氣壓著火:“你到底要逼到什么份上?”
我說:“逼我的,不是我。”
掛電話前,他冷冷丟下一句:“你別后悔。”
我看著黑掉的屏幕,第一次沒有害怕。
因為我已經找到更具體的問題了。
那五萬只是開始。
真正該算的,是房子。
5
我去了一趟房管中心,調了購房資料。
房子登記在我和周明名下,婚后購買。首付款來源里,我那筆三十萬轉賬清清楚楚。周明只出了十萬,另外二十萬是公積金貸款。
回去路上,我忽然想起買房那天。
婆婆一直說:“寫兩個人名字就行,都是夫妻,分那么清傷感情。”
當時我真信了。
現在看,不過是怕我留后手。
我把資料拍給陳律師,他回復:很好,先固定,再準備談分居和財產保全。
下午,我回家收剩下的證件。
一開門,客廳里坐著婆婆、周明,還有兩個我不認識的中年女人。
婆婆一看見我就抹眼淚:“這就是我兒媳,翅膀硬了,鬧著要拆家。”
原來是找來勸和的親戚。
其中一個穿花襯衫的女人拉住我:“小晚,夫妻過日子哪有不磕碰的?你婆婆年紀大,嘴上沒把門,你讓一讓就過去了。”
另一個也跟著勸:“女人太強勢,日子過不長。你現在把賬翻出來,以后親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