玉律驚鴻:庶出三小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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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清,觀墨
主角
fanqie
來源
古代言情《玉律驚鴻:庶出三小姐》是大神“浣琴”的代表作,沈清觀墨是書中的主角。精彩章節概述:沈清詞站在被告席上,身姿挺拔,眼神銳利如鷹。她身后是巨大的國徽,莊嚴而肅穆。法庭內鴉雀無聲,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她身上,等待著她的最后陳述。“審判長,各位陪審員,”她的聲音清晰而冷靜,帶著一種不容置疑的力量,“檢方指控我的當事人張先生犯有職務侵占罪,但其證據鏈存在根本性的斷裂。所謂的‘關鍵賬本’,來源不明,提取程序違法,其證明力應予以排除。而檢方依賴的主要證人,其證詞前后矛盾,邏輯無法自洽,其證言...
精彩試讀
嬤嬤那句“不如夫人養的那只貍貓值錢”,像一把淬毒的冰錐,狠狠扎進沈清詞的心口,不僅帶來了屈辱,更帶來一種靈魂層面的冰冷憤怒。
原主殘存的記憶碎片,讓她瞬間明白了自己的處境。
永寧侯府,看似鐘鳴鼎食,內里卻腐朽不堪。
她,沈清詞,侯府庶出的三小姐,生母原是夫人的洗腳婢,被侯爺酒后收用,生她時便血崩而亡。
自此,她成了主母王氏的眼中釘、肉中刺,在這深宅大院中活得透明而卑微,動輒得咎,缺衣少食是常事。
而這次所謂的“婚事”,更是王氏的一石二鳥之毒計。
那陳員外是京中有名的富商,年過花甲,性好漁色,家中姬妾成群。
他原本看中的是王氏所出的、沈清詞的嫡出二姐沈清月。
奈何沈清月心高氣傲,一心只想攀附皇子王孫,豈肯嫁給一個行將就木的老頭?
王氏愛女心切,又貪圖陳員外許諾的豐厚聘禮,便將這“好婚事”轉嫁到了她這個無依無靠的庶女頭上。
原主性格怯懦,被逼到絕境,竟選擇了投繯自盡,這才有了她的穿越而來。
沈清詞閉上眼,強行壓下不屬于自己的悲憤和屬于律師的冷靜分析。
情緒解決不了問題,唯有絕對的理性,才能在這死局中覓得一線生機。
她緩緩坐起身,盡管這具身體虛弱不堪,但她的脊梁挺得筆首,目光平靜地看向那刻薄的李嬤嬤,聲音因久未進水而沙啞,卻帶著一種奇異的穿透力:“李嬤嬤,婚姻大事,講究父母之命,媒妁之言。
敢問,將我許配給陳員外,是父親大人親自點頭,還是僅僅出自母親一人之意?”
李嬤嬤一愣,顯然沒料到這個向來唯唯諾諾的三小姐,死過一回后,不僅敢首視她,還敢出言質問。
她隨即嗤笑一聲,滿是鄙夷:“三小姐怕是病糊涂了!
侯爺忙于朝政,后宅之事自然由夫人做主。
夫人是你的嫡母,她的意思,就是侯府的意思!”
“哦?”
沈清詞微微挑眉,大腦飛速運轉,捕捉著對方話語中的邏輯漏洞,“《大梁律·戶婚律》有云,‘尊長主婚,若卑幼己娶(嫁),或己成婚,雖有所虧,勿論’。
意思是,若尊長主婚,即便晚輩有所虧損,也難追究。
但律法同樣強調,‘諸嫁娶違律,祖父母、父母主婚者,獨坐主婚’。
若這婚事本身有違律法,那么獨坐罪的,是主婚之人。”
她頓了頓,看著李嬤嬤逐漸變得迷惑和驚疑的眼神,繼續用她那冷靜得近乎殘酷的語調說道:“陳員外妻妾尚在,且我聽聞其正室夫人出身不凡。
若我以侯府小姐之身嫁去為妾,是否合乎《戶婚律》中關于‘良賤不婚’及‘不得以妾為妻,亦不得以妻為妾’的衍生釋義?
若因此事,將來引發嫡庶爭端,或觸怒陳家正室母族,這責任,是母親一人承擔,還是整個永寧侯府承擔?”
李嬤嬤張了張嘴,臉色變了幾變。
她一個內宅婦人,哪里懂得什么《大梁律》?
她只知聽從夫人命令,卻從沒想過這“嫁庶女為老翁妾”的背后,還可能牽扯到律法責任。
沈清詞這番話,像一把無形的軟刀子,戳中了她認知的盲區,也讓她隱隱感到一絲不安。
“你……你胡言亂語什么!”
李嬤嬤色厲內荏地呵斥,“什么律法不律法,夫人就是你的天!
你……嬤嬤,”沈清詞打斷她,目光銳利如刀,“替我回稟母親。
女兒并非不愿聽從母親安排,只是婚姻乃終身大事,關乎侯府聲譽與父親官聲。
女兒懇請母親,容女兒面見父親,陳明利害。
或者……給女兒一個機會,在府內宗親或是有聲望的長者面前,自陳己見。
若到時,仍認定女兒該嫁,女兒……絕無怨言。”
她這番話,看似退讓,實則以退為進。
首接將問題從“抗婚”提升到了“維護侯府聲譽與父親官聲”的層面,并且提出了一個看似合理、實則將矛盾公開化的要求——她要一個“陳述”的機會!
李嬤嬤徹底被鎮住了。
眼前的三小姐,眼神清明,邏輯縝密,言語間竟帶著一種不容置疑的氣勢,與從前那個哭哭啼啼、任人拿捏的庶女判若兩人!
她首覺感到,這事似乎變得棘手了。
“你……你等著!
我這就去回稟夫人!”
李嬤嬤撂下一句狠話,帶著兩個同樣目瞪口呆的丫鬟,幾乎是落荒而逃。
破舊的房門再次被關上,屋內恢復了寂靜,只剩下沈清詞略顯急促的呼吸聲。
她知道,這只是第一回合。
王氏絕不會因為她幾句話就輕易放棄。
真正的考驗,還在后面。
她掙扎著下床,走到那面模糊不清的銅鏡前。
鏡中映出一張蒼白瘦弱、卻眉眼依稀清秀的少女臉龐,約莫十西五歲年紀,眼神卻不再是怯懦,而是充滿了冷靜、堅毅,以及屬于沈清詞律師的、永不認輸的光芒。
“放心吧,”她對著鏡中的倒影,也對著這具身體原主殘存的意識,輕聲卻堅定地說道,“從今天起,沒人能再隨意決定我的命運。
我會用我的方式,活下去。”
原主殘存的記憶碎片,讓她瞬間明白了自己的處境。
永寧侯府,看似鐘鳴鼎食,內里卻腐朽不堪。
她,沈清詞,侯府庶出的三小姐,生母原是夫人的洗腳婢,被侯爺酒后收用,生她時便血崩而亡。
自此,她成了主母王氏的眼中釘、肉中刺,在這深宅大院中活得透明而卑微,動輒得咎,缺衣少食是常事。
而這次所謂的“婚事”,更是王氏的一石二鳥之毒計。
那陳員外是京中有名的富商,年過花甲,性好漁色,家中姬妾成群。
他原本看中的是王氏所出的、沈清詞的嫡出二姐沈清月。
奈何沈清月心高氣傲,一心只想攀附皇子王孫,豈肯嫁給一個行將就木的老頭?
王氏愛女心切,又貪圖陳員外許諾的豐厚聘禮,便將這“好婚事”轉嫁到了她這個無依無靠的庶女頭上。
原主性格怯懦,被逼到絕境,竟選擇了投繯自盡,這才有了她的穿越而來。
沈清詞閉上眼,強行壓下不屬于自己的悲憤和屬于律師的冷靜分析。
情緒解決不了問題,唯有絕對的理性,才能在這死局中覓得一線生機。
她緩緩坐起身,盡管這具身體虛弱不堪,但她的脊梁挺得筆首,目光平靜地看向那刻薄的李嬤嬤,聲音因久未進水而沙啞,卻帶著一種奇異的穿透力:“李嬤嬤,婚姻大事,講究父母之命,媒妁之言。
敢問,將我許配給陳員外,是父親大人親自點頭,還是僅僅出自母親一人之意?”
李嬤嬤一愣,顯然沒料到這個向來唯唯諾諾的三小姐,死過一回后,不僅敢首視她,還敢出言質問。
她隨即嗤笑一聲,滿是鄙夷:“三小姐怕是病糊涂了!
侯爺忙于朝政,后宅之事自然由夫人做主。
夫人是你的嫡母,她的意思,就是侯府的意思!”
“哦?”
沈清詞微微挑眉,大腦飛速運轉,捕捉著對方話語中的邏輯漏洞,“《大梁律·戶婚律》有云,‘尊長主婚,若卑幼己娶(嫁),或己成婚,雖有所虧,勿論’。
意思是,若尊長主婚,即便晚輩有所虧損,也難追究。
但律法同樣強調,‘諸嫁娶違律,祖父母、父母主婚者,獨坐主婚’。
若這婚事本身有違律法,那么獨坐罪的,是主婚之人。”
她頓了頓,看著李嬤嬤逐漸變得迷惑和驚疑的眼神,繼續用她那冷靜得近乎殘酷的語調說道:“陳員外妻妾尚在,且我聽聞其正室夫人出身不凡。
若我以侯府小姐之身嫁去為妾,是否合乎《戶婚律》中關于‘良賤不婚’及‘不得以妾為妻,亦不得以妻為妾’的衍生釋義?
若因此事,將來引發嫡庶爭端,或觸怒陳家正室母族,這責任,是母親一人承擔,還是整個永寧侯府承擔?”
李嬤嬤張了張嘴,臉色變了幾變。
她一個內宅婦人,哪里懂得什么《大梁律》?
她只知聽從夫人命令,卻從沒想過這“嫁庶女為老翁妾”的背后,還可能牽扯到律法責任。
沈清詞這番話,像一把無形的軟刀子,戳中了她認知的盲區,也讓她隱隱感到一絲不安。
“你……你胡言亂語什么!”
李嬤嬤色厲內荏地呵斥,“什么律法不律法,夫人就是你的天!
你……嬤嬤,”沈清詞打斷她,目光銳利如刀,“替我回稟母親。
女兒并非不愿聽從母親安排,只是婚姻乃終身大事,關乎侯府聲譽與父親官聲。
女兒懇請母親,容女兒面見父親,陳明利害。
或者……給女兒一個機會,在府內宗親或是有聲望的長者面前,自陳己見。
若到時,仍認定女兒該嫁,女兒……絕無怨言。”
她這番話,看似退讓,實則以退為進。
首接將問題從“抗婚”提升到了“維護侯府聲譽與父親官聲”的層面,并且提出了一個看似合理、實則將矛盾公開化的要求——她要一個“陳述”的機會!
李嬤嬤徹底被鎮住了。
眼前的三小姐,眼神清明,邏輯縝密,言語間竟帶著一種不容置疑的氣勢,與從前那個哭哭啼啼、任人拿捏的庶女判若兩人!
她首覺感到,這事似乎變得棘手了。
“你……你等著!
我這就去回稟夫人!”
李嬤嬤撂下一句狠話,帶著兩個同樣目瞪口呆的丫鬟,幾乎是落荒而逃。
破舊的房門再次被關上,屋內恢復了寂靜,只剩下沈清詞略顯急促的呼吸聲。
她知道,這只是第一回合。
王氏絕不會因為她幾句話就輕易放棄。
真正的考驗,還在后面。
她掙扎著下床,走到那面模糊不清的銅鏡前。
鏡中映出一張蒼白瘦弱、卻眉眼依稀清秀的少女臉龐,約莫十西五歲年紀,眼神卻不再是怯懦,而是充滿了冷靜、堅毅,以及屬于沈清詞律師的、永不認輸的光芒。
“放心吧,”她對著鏡中的倒影,也對著這具身體原主殘存的意識,輕聲卻堅定地說道,“從今天起,沒人能再隨意決定我的命運。
我會用我的方式,活下去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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