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章
花費夫妻共同財產的所有證據,以及他們舉止曖昧的照片。
可當虞甜希的辯護律師站起身時,我整個人卻都僵住了。
那個人,竟然是我的師傅。
我當初之所以會選擇律師這個專業,就是因為無意間看見他無償幫一個身無分文,走投無路的家庭打贏了一場官司。
或許是他的善良和正義,打動了我。
后來,我選了律師這個行業,并且拜他為師,他也悉心教導我。
我一直視他為榜樣,敬重有加。
可如今,他卻站在我的對立面,為虞甜希辯護。
不用想也知道,能請動他的人,除了沈亦安,還能有誰?
我壓下心底翻涌的情緒,挺直脊背:
“審判長,根據《***民共和國民法典》規定,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工資,經營,投資等收益,均為夫妻共同財產,夫妻對共同財產,有平等的處理權。”
我手持證據,再次開口:
“被告提交的所有消費記錄,均為原告配偶在婚姻存續期間單方面支出,依法應當返還。”
師傅想從“贈與是情誼行為”等角度繼續辯護,卻被我一一駁回:
“情誼行為的贈與,應限于小額,日常性財物,而本案中,被告所獲首飾,奢侈品,餐飲消費累計金額巨大,已超出情誼贈與的范疇,返還義務不可**!”
最終,審判長敲響法槌,當場宣判:
“被告虞甜希返還原告時漾所有由原告配偶擅自贈與的夫妻共同財產,駁回被告全部反訴請求。”
庭審結束沒多久,沈亦安的消息就發了過來。
“時漾,你一定要鬧到這個地步嗎?”
看到這句話,我只覺得寒心又荒謬。
什么時候,受害者拿回屬于自己的東西,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,也變成了一種錯誤?
我沒有回復,轉身回了自己家。
爸媽知道整件事后心疼得不行。
“沒事沒事,漾漾,咱們不受這委屈,不管怎么樣,爸爸媽媽永遠是你的后盾。”
“就是,當初沈家那小子我以為是個靠譜的,沒想到這么拎不清,早知道這樣,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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