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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到家后,我掏出手機,
二十七個未接來電,微信消息宋以蔓十五條,程硯白九條。
“你去城西干什么?拍了照片就刪掉!你要是敢交出去我跟你拼命!你兒子還在我手上!”
最后一條讓我手指頓住——“你兒子還在我手上”。不是“我們的兒子”,是“你兒子”。
我沒回。
我媽洗完澡出來,給我蓋毯子。“硯洲,你到底打算怎么辦?”
“離婚。讓她凈身出戶。”
“她肯嗎?”
“不肯也得肯。”
我媽往臥室走了幾步又回頭:“**當年就說過,那個程硯白靠不住。他說那小子眼睛里沒光,心術不正。”
第二天上午,趙總叫我過去。
他辦公室坐著一個穿灰色夾克的中年男人。
“硯洲,這位是孫主任,市衛健委的。”
孫主任跟我握手:“趙總說你手上有假冒醫療器械的線索?”
我把倉庫照片給他看。他臉色越來越沉:“這些東西從哪兒來的?”
“城西倉庫,貨主程硯白,掛靠在恒康醫療下面出貨。”
孫主任站起來走了兩圈:“恒康醫療的資質是我們批的。如果參與假冒流通,性質嚴重。”
“孫主任,證據我可以全部提供,但我有一個條件:晚幾天再辦。”
“最多一周。”
他走后,趙總給我倒茶。“你打算用這一周做什么?”
“離婚。”
“她能答應?”
“我有她拒絕不了的條件——程硯白的自由。”
從趙總公司出來,我直接去找宋以蔓的律師——周律師,三十出頭,戴金絲眼鏡。
“我不是來談案子的。”我把一份文件放桌上,“我是給你看這個。”
周律師翻了翻,表情從平靜變成震驚。“這些東西……你怎么會有?”
“你只需要知道,這些東西一旦交出去,你的委托人不但拿不到一分錢,還可能負刑事責任。”
“你想讓她做什么?”
“簽離婚協議:凈身出戶,放棄撫養權。”
“如果她不簽?”
“明天就出現在檢察院桌上。”
周律師沉默許久,點了點頭。我走到門口時她叫住我:“***老師是我鄰居。她說你兒子經常一整天被一個人留在家里。作為正常人,我覺得她做得太過分了。”
我給宋以蔓發了最后一條消息:明天上午九點,民政局。你不來,我就把東西交出去。
這一次,她沒有再打電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