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章
方灼的案子判了--過失致人死亡,加上其他情節,判了四年。
陸靳川因為工程安全問題被立案調查,公司**封,所有在建項目全部停工。
但陸靳川還沒倒。
他找了最好的律師團隊,試圖把責任全部推給施工方和已經跑路的前合伙人。
案子一拖再拖,他還在外面活動。
方灼進去后的第一個月,我回了國。
我在離他公司四條街的地方租了間寫字樓,注冊了一家建筑工程咨詢公司。
前三個月,我只做了一件事--打電話。
給每一個我認識的甲方,每一個我幫陸靳川跑過關系的部門,每一個我陪著喝過酒、簽過合同的投資方。
我沒有說陸靳川一個字的壞話。
每通電話只有一句話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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