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章
叛逆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,也曾把大學女朋友帶回家過。她笑起來有兩顆虎牙,我們在大學城后街的大排檔認識,她在那兒兼職端盤子,攢錢還貸款。那天她穿了最體面的裙子,給我媽買了水果,給我爸買了茶葉。然后整整一頓飯,我母親只問了三個問題:“父母是做什么的?現在在哪兒上班?以后有什么打算?”。最后她放下筷子,說去下洗手間,然后再也沒有回來。我在家屬院花園里找到她時,她眼睛腫得像桃子。“我們算了吧,”她說,“你家太好了,我配不上。”那一刻,我心里有什么東西碎了。不是為愛情——或許我們之間還沒到愛情那個地步——而是為我活了二十二年才終于看清的現實:在這個家里,一切都有標價,連感情都要放在天平上稱一稱。,從小到大我的衣食住行安排好好的。昨天還在為她能拖關系把我弄進電站的生產技術科工作而沾沾自喜,這一刻,我卻無比反感被她操控的人生。“我自己找工作。”我語氣平靜的道。“你能找什么工作?啊?”我那充當了一輩子好人的父親氣得聲音發顫,“去外面端盤子?掃大街?”我走到玄關,換鞋。鞋柜里整齊地擺著我的板鞋,我的皮鞋,每一雙都一塵不染。但我選了最舊的那雙運動鞋——初中時買的,已經開膠了。“賣電腦。”我說。“什么?廣埠屯電腦城,有家店招人,我談好了。”我系好鞋帶,直起身,“一個月八百,包住。”母親倒吸一口涼氣。八百塊,還不夠她們當時發的基本的工資。。我不是在反抗包辦婚姻,也不是在為前女友討公道。我是在反抗某種東西——某種從我出生就籠罩著我的、看不見摸不著卻無處不在的東西。電廠家屬院的圍墻,父母規劃好的人生軌跡,還有那些“門當戶對”的規矩。我要證明點什么,哪怕這證明在別人看來幼稚得可笑。,重到整棟樓都能聽見,像是在發泄著什么。但我沒有回頭,一次都沒有。下樓時,我看見鄰居阿姨在陽臺收衣服,她張了張嘴,似乎想說什么,但最終只是尷尬地笑了笑。,保安從崗亭里探出頭:“這么晚了還出去啊?嗯,”我說,“不回來了。”。我頭也不回地往前走,背著那個半空的登山包,穿著開膠的運動鞋。路燈一盞接一盞亮起來,把我的影子拉得很長,又壓得很短。,是我上周幫同學裝機賺的外快。還有一張今晚去**的火車票,硬座,四十二塊五毛。然后,我正式開啟了我認為的新生活。
現在想想,當時我好無知,好幼稚!沒錯,后面同她結婚后,我還要感謝我那強勢的母親,在氣勢上壓倒了她!
現在想想,當時我好無知,好幼稚!沒錯,后面同她結婚后,我還要感謝我那強勢的母親,在氣勢上壓倒了她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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