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
不能,當然不能。
我咬著牙艱難地從地上爬了起來。
對著在身旁胡亂摸索著哭泣悲嚎的母親,出聲安慰——
“媽,別怕,我回來了。”
“我不會再讓任何人欺負我們母女了!”
我媽哽咽的聲音里滿是破碎:“他們幾家全都聯合起來欺負我們,我們能有什么辦法?姜沅啊,你答應媽媽,不要沖動,別再鬧了……”
“媽媽只要能看到你平安回來就好了。”
“錢財都是身外之物,咱們不在乎……”
我們這個村地處偏僻,交通閉塞,像我爸媽他們這一代,沒有受過什么教育。
觀念還停留在上個世紀。
如果放在二十年前,幾家人聯合起來,耍橫斗狠或許還可行,可現在已經是法制社會了。
連封存了二十年的**罪名都能給我洗清,我不信,這世上找不出公理和正義來。
我擦了擦犯疼的嘴角,吐出齒縫間的血跡和唾沫,在這時,我的手機忽然響了。
“請問是姜沅姜女士嗎?”
“我們是江城晚報的記者,之前聽說過您的事跡,得知您最近****,已經被釋放出獄,返回原籍,我們想針對您做一個專訪報道,可以嗎?”
入獄二十年,我一直都在為自己喊冤。
期間聯系我的新聞媒體也不少。
以前我以為我的案子已經板上釘釘了。
就算讓那些記者動動筆桿子,又能發揮什么作用?
可現在我的想法卻不一樣了。
從監獄出來后,我深刻地意識到了現在科技的便利性,新聞和**有時候是最佳的武器。
所以我動了動喉結,回了句——
“我可以接受采訪,不過在這之前……”
“我有一個條件。”
我跟好幾家新聞記者約好了做連線直播。
并且在這之前,就那些親戚搶走我的賠償款,以及當年魚塘那具女尸的案子報了警。
坐牢的這些年,為了給自己證明清白,我一直都在復盤當年的事。
還真讓我琢磨出了一些疑點。
比如,堂哥當年為什么會急著跳出來指認我?
為什么我明明去三叔家借了退燒藥,可他們卻是在事后含糊其辭地說自己忘記了?
讓我坐牢,對他們有什么好處?
家里出了個***,自然是沒有好處的。
可如果……
是為了給他們自己脫罪呢?
我心里的這個疑惑一直沒有當面說,畢竟我們是親戚,當年幾句含糊不清的證詞,讓我蒙冤入獄二十年,我不想以同樣的方式傷害自己的親人。
原本還打算,等我回來后,找堂哥和堂弟當面對質清楚。可現在……
既然他們不把我當成親人。
我也沒有必要對他們再有一絲的留戀了。
媒體那邊行動很快。
不出兩個小時,一輛輛車子停靠在沉寂的村子路口,無數攝像頭架在了我和我媽面前。
我抱著早已被折磨得不**樣的媽媽,抬起了承載著二十年滄桑苦難的臉——
“大家好,我是蒙冤入獄二十年,獲賠**八百萬的當事人。現在我有一件事……”
“請大家幫我主持公道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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